《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行。为了使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业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与落实,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暨非遗项目授牌大会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楼会议室举办。培训班由省文化厅非遗处张梅处长担任主讲。参加此次大会的人员,包括省文化厅副厅长杜佐祥,东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福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黎寿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梁燕玲、副馆长阮喜生,各镇街分管非遗工作的领导及非遗专干,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体人员及市群艺馆其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约120余人。
培训中,张处长首先介绍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条例》的背景,并高度评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随后着重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阐述了如何贯彻落实。此次培训旨在全面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精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阐释工作,帮助保护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协助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做好传习带徒的工作,依法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常抓不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会的第二阶段,颁发我市3个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包括木鱼歌、樟木头 、赛龙舟,9个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牌匾,包括:木鱼歌(东坑,同时是第三批国家级)、莫家拳(桥头)、大盆菜(长安)、舞木龙(厚街)、端午游木龙(常平镇横江厦)、草龙舞(企石)、龙舟月(万江区,同时是第三批国家级)、中堂龙舟景(中堂)、石龙醒狮头制作技艺(石龙)对我市的市级及以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一共32人发放了经费补贴,并在现场给沙田镇、厚街镇、道滘镇发放了2011年财政下达我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用于做好"莞草编织"项目的保护和保存工作。国家、省、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杜厅长鼓励传承人,要落实职责,传承文化,为东莞传承、挖掘文化底蕴作出自己的贡献。
市副秘书长黄福泉在会议结束的讲话中指出,我市非重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过去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这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重大文化工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它不仅关系到我们悠久中华文明的传承,更关系到我们当代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争取开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推进我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