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文化信息群文动态 →文章正文
东莞群众艺术馆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一级文化馆
东群

11月15日,文化部2011-2013年度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命名颁牌仪式暨工作总结会议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东莞群众艺术馆正式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一级文化馆。
近年来,东莞群众艺术馆大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在文化艺术公益培训、示范性文艺活动组织、文化惠民品牌打造、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实行开门办馆和流动服务,将工作重心大力向镇街下移,重指导、重策划、重整合,抓服务、抓品牌、抓创作,整合全市文化资源,以示范性的活动和常设性的赛事,引领基层群众文化工作开展,为广大市民提供均等化、公益性的文化服务,着力打造了"走进艺术"、"名家课堂"、文化惠民"百场文艺培训"和"绚丽大舞台"、"诗歌回归大众"、"文化暖流"流动演出、文化惠民"千场文艺演出"等品牌活动,使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基层末梢延伸,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2007年以来,全馆人员获地市级以上表演奖、辅导奖、创作奖、科研成果奖近100项。
今年,根据文化部开展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要求,东莞群众艺术馆认真开展评估自查,并于9月先后顺利通过省文化厅、文化部的检查验收,赢得评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据悉,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一次,旨在发挥文化馆职能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活力,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东莞市文化馆欢迎您
返回主页
返回总目录

©版权所有 2006-2012年 东莞市文化馆
  联系电话:0769-22837226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5-6楼(群艺大楼)  邮编:523070
维护:广州馨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网站总监:方舟 航亿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