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广东选拔活动报名通知
东群
蒲公英第八届(2008)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
广东选拔活动报名通知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学校、青少年宫、艺术培训机构: 蒲公英第八届(2008)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是由文化部所属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北京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联盟、中国儿童网联合举办的。该项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繁荣和发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精神,积极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普及艺术教育,选拔优秀节目和人才。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以全新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为青少年提供表现才华的平台,为青少年的艺术学习提供多方面的机会和服务。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将参加优秀节目、优秀人才的选拔,部分优秀节目还将参加《同一个希望》晚会的演出。整个活动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项组织工作坚持严格、严肃、严谨的作风,坚持在青少年中树立蒲公英的品牌形象。 "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是一次高规格、高层次的艺术人才选拔,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和大力支持,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对全国青少年及家庭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并选拔出了一批批优秀的青少年艺术人才。目前,选拔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 广东地区的选拔活动由广东省文化厅所属的广东省群众文化学会承办。我们将围绕"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主题思想,本着坚持选拔活动的公益方向,以培养和挖掘青少年艺术人才,提高青少年文化艺术素质为宗旨,并通过选拔活动的形式,给选手们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儿童组(年龄3—9岁) 少年组(年龄10—15岁) 青年组(年龄16—25岁) 各组年龄划分以2008年1月1日为限。 二、选拔项目: 声乐、舞蹈、朗诵、主持、影视表演、器乐、模特; 三、选拔形式: 个人单项和集体组合(2人以上为集体)。 四、选手节目准备要求: 1、个人节目不超过五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七分钟; 2、伴奏带、服装、乐器、道具自理(组委会设置钢琴); 3、伴奏带要求选择正版CD,不准使用VCD、DVD; 4、乐器音准自己调试; 5、选拔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 五、参选说明: 1、坚持"自愿参选"原则,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2、凡在全国艺术选拔活动中荣获金、银奖(或一、二等奖)或在本省艺术选拔活动中荣获金奖(或一等奖)者,可由广东地区组委会直接推荐参加本次全国决选。凡在全国艺术选拔活动中荣获铜奖(或三等奖)或在本省艺术选拔活动中荣获银奖(或二等奖),可免初选、直接参加本次选拔活动广东地区的决选。 六、广东决选: 广东地区选拔活动,由蒲公英第八届(2008)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广东组委会负责。 东莞选区选拔的具体事项: (一)东莞决选报名须知: 1、认真填写参选登记表1份; 2、交相同底版1寸彩照2张; 3、青年身份证复印件或儿童、少年户口本的正本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二)东莞决选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日—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①携带相关个人资料直接到报名点填写报名表。 ②可把个人相关资料邮寄到报名点。 (四)报名地点: 东莞市石竹路9号9楼(东莞群众艺术馆大楼)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769—22837163 传真:0769—22837163 联系人:吴老师(13729972724) 报名表邮寄地址:东莞市石竹路9号9楼(东莞群众艺术馆大楼) 吴亚兰 收 邮编:523070。 报名费邮寄户名:陈科进 帐号:44—274300460016705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东莞河东支行石竹分理处 注:组委会不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学校(幼儿园)收取报名费 (五)东莞决选选拔程序: 1、初选、复选: 由全省各复选点、分选区以及东莞组委会办公室选拔; 2.东莞决选时间: 2008年5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 东莞决选场地: 东莞市石竹路9号3楼(群众艺术馆大楼3楼会议厅)(暂定) (六)设立奖项: 东莞选区按各年龄组和艺术类别分别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各若干名,同时设立组织奖和园丁奖等。 1、选手奖:东莞决选将选出三个组别五大类项目的金、银、铜、优秀奖各若干名。 2、园丁奖:获金、银、铜奖的选手,其辅导老师同时获得相应的园丁金、银、铜奖。 3、组织奖:组队参加选拔活动获金、银、铜奖选手在15人以上的单位获得"组织奖"证书。 (七)评选工作: 评委成员由我省著名艺术家组成。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八)参选费用: 广东决选:个人节目:260元/人;集体节目:220元/人。 复赛不另收费用 。 七、全国决选 : 1、决选时间: 2008年7月——8月暑假期间。 2、决选地点: 北京(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北京组委会通知为准)。 3、赴京参选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5月20日 (由广东蒲公英组委会统一办理赴京报名手续)。 八、选拔活动的后续活动服务: 1、全国组委会及各地组委会组织晚会进行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2、部分最佳节目参加电视台录播《同一个希望》晚会并向全国播出; 3、出版内部画册供参加活动者留作纪念并向各界赠送; 4、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九、组委会权益: 1、享有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 3、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演选手的形象选用权(具体事项另议); 4、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解释权归组委会。 蒲公英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
广东组委会
二○○八年三月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