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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第五届"永远跟党走"合唱比赛的补充通知
东群
各镇(街)组织办、宣传办、文化广电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松山湖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关于举办东莞市第五届"永远跟党走"合唱比赛的通知》发出后,各参赛单位就比赛实施方案的某些条款提出了一些疑问。为了确保比赛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组委会组织全体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达成了共识,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私立学校(专业艺术院校除外)可以代表本镇(街)企业队参赛。 二、各镇(街)辖下的企业可以单个企业组队代表本镇(街)企业队参赛,也可以是多个企业共同组队参赛。 三、市直属机关的下属单位可以代表机关组参赛。 四、具有双重身份的员工,可以同时参加企业队和机关队参赛。 希望各镇(街)、市直各单位抓紧组队,加强训练,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东莞市第五届"永远跟党走"合唱比赛组委会(代章)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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