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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称重新规范
李勇辉
为确保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利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国家、省相关工作同步进行,市人民政府于5月21日发文对我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了重新规范。 据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由于市非遗保护中心最初缺乏经验,致使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确定公布的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36项名录在项目分类和称谓上,出现了不够严谨、不够规范的现象,影响到我市大部分项目申报广东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指导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类标准和命名要求,对已公布的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名称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并于4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各参会代表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保护的角度,表决通过了规范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称的决定,同时提出将我市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千角灯( 莞城街道办)"和获得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麒麟舞(樟木头镇)",列入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一并发文向社会公布。因此,规范后的东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原来的36项增至38项。 (资料来源:本站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