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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群众艺术馆前身是东莞县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5月,馆址位于县城西正街罗氏宗祠。1988年7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后,东莞县文化馆升格为东莞市群众艺术馆,馆址迁至莞城区向阳路2号。2004年升格为副处级单位,更名为东莞群众艺术馆。2005年,迁至现址——南城区石竹路9号。
东莞群众艺术馆是东莞市“群众文化的活动中心、创作中心、培训中心、资源配置中心、信息集散中心、群文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东莞市政府设置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直属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
截至2010年底,全馆职工总数为61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6人,业务人员43人,其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8人,中级职称8人,业务人员占全馆职工的70.5%;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类别。馆内设办公室、文艺创作辅导部、综艺开发部、文艺培训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资产部(新馆筹建办)。
现馆舍建筑面积现为555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72.2%。2008年6月,为大力完善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缓解市民公共文艺活动场所少的压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市民艺术中心,并在新城市中心区域规划出一块6.43万平方米的用地,用以联合建设市民艺术中心和工人文化宫。市民艺术中心建筑面积为27800平方米,主要包括市民培训、艺术创作、市民活动、演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区和办公后勤六大功能分区,将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一个全方位的、各类艺术形式的活动平台。
长期以来,东莞群众艺术馆在业务工作中狠抓文艺创作,着力打造文艺精品,辅导创作的《三个萝卜一个坑》、《梦•乡情》等一大批作品获全国“群星奖”等奖项;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类文艺培训和群众文化指导,如“名家课堂”、“走进艺术”、“百场培训”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注重加强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传统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文化工作的新路子,先后出版了《东莞木鱼书》(5集)、《东莞民间音乐集成》、《东莞群文论文集》、《东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下册);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有影响的、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如绚丽大舞台、都市彩虹、东莞歌唱节、广场舞蹈大赛、青年舞蹈大赛、小戏小品创演大赛、少儿艺术花会以及东莞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都独具特色,并成为东莞群众艺术品牌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尤其是近年来开展了以“文化新城” 建设为重要载体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和欢迎,并在国内引起良好的反响。
大力弘扬先进文化,积极传播精神文明,东莞群众艺术馆始终坚持贴近时代、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在推进东莞“文化名城”建设的过程中,东莞群众艺术馆将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着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有效提高群众文化品位,为东莞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发挥更加重要的机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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