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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群文工作一线的改革报告
中国文化报
来自群文工作一线的改革报告 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间:2004-12-30 -------------------------------------------------------------------------------- 不久前,全国四大直辖市和20余个省会中心区的文化馆和区文化局负责人莅临重庆,参加了由重庆市渝中区委宣传部、渝中区文化局主办,渝中区文化馆承办的全国部分中心城市文化馆馆际交流第21届年会。在这个由文化馆馆长们自己发起、半官方的群文工作跨世纪改革论坛上,我们清晰地听见了我国群文工作者期望加快改革的强烈呼声,感受到了社会文化事业乘党的十六大东风加快发展、群众文化领域改革浪潮惊涛拍岸的气势。 新形势下文化馆仍然是党和政府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工作基点"与媒介 与会者认为,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城乡基层文化建设取得了无可否认的巨大成绩。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后,基层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包括文化馆在内的社会文化工作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文化馆因其面向大众、无偿服务社会的人才、场地、设施条件等优势,历来都是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它在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时政宣教活动、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领域、培育和发现社会文艺人才以及营造社区文化氛围甚至打造"城市名片",确保党和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文化联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该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文化领域发展改革的经验,在文化体制改革中,高度重视公益文化事业机构的改革。作为共和国历史最悠久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文化馆站对于基层社会文化发展的指导性、公益性和群众自我服务的特色,是其他机构难以取代的。能否办好公益性文化机构并让其发挥独特的作用,是检验党在文化领域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环节之一。实际上,政府在提供公益文化服务方面的作用,是通过文化馆、图书馆这类由纳税人间接投资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来实现的。他们是党和政府与普通民众在文化上进行沟通和相互影响的媒介,也是现代社会大众公益文化活动的有效组织者和承办人。我们不能忽视前些年邪教在基层一度肆虐,而相关的地方公益文化机构却处于软弱无力境地的教训;应认真地从战略高度认识文化馆(群艺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担负着建设城乡基层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公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有与会者认为,目前大多数文化馆站仍然延用旧体制,缺乏激励机制,没有竞争意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难以让群众文化工作充分体现它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反思近年来一些地方文化馆站在改革中被撤并的现象时,大家认为,体现文化馆站存在价值的最好方式,就是充分发挥文化馆站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作用。作为政府,应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落脚点、巩固执政党执政文化基础的高度看待群艺馆、文化馆在我国文化建设的未来格局中的作用;作为现有的群艺馆和城乡文化馆站,如果在改革中面临名存实亡的困境,首先必须认真思考自身所发挥的社会效益怎样。 面对有关文化馆(群艺馆)站、图书馆、博物馆这类公益文化事业的改革,相关立法迟迟难以跟进,进程严重滞后,至今没有具有权威层级的法律加以明确,甚至也没有可以统一实施的权威性政策,其结果就是,基层文化馆改革无所依归。要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的要求落到实处,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两手抓、两加强"的要求落到实处,主管部门应该锲而不舍,据理力争,有关立法部门应该注意倾听基层公益文化事业机构的呼声,直面基层文化体制改革的现实,加快立法步伐,对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有机组成部分的文博图科"四馆",从功能、机制、投入、设施、队伍、服务方式等方面给予明确界定,从法律层次、制度层次上确立我国公益文化事业机构的合法生存地位和良性发展路径,使之不因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状态而在改革进程中被"忽视",被随意"加减",不因主管部门的调整变更、领导人的爱好程度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使之获得一个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文化馆的性质定位和自主权是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关键 2004年,各地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南,以"两手抓、两加强"为着力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开始了新的探索。这种探索由于十六大精神日益深入而路径逐渐清晰,目标更加明确,步伐更为稳妥。但从实践来看,我们对于文化馆、群艺馆这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改革,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误区"。而实际工作中,影响它们服务功能正常发挥的经费、编制、人才问题,都关乎国家对它们的性质定位。 多年改革实践已反复证明,对现实存在的公益"四馆"的性质定位,有从法律角度尽快予以明晰的必要。惟其如此,才能依法立规建制,形成有效服务、良性发展的"免疫"系统,从而避免这类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出现性质变味、功能缺位或半死不活、坐以待毙的局面。 对于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而言,对于一个由纳税人供养的人民政府而言,为基层民众提供基本的文化服务,让所有公民都享有开展文化活动、健身娱乐、阅读休闲、文化交流等基本文化权利,是建设民主、公平、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康社会的政治需要,是政府的当然职责。而文化馆正是新时期"小政府"完成职能转变、在"大社会"发挥文化建设功能、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工作基点"。 事实上,一些地区已经成功地进行了改革。如办公面积3600平方米、定员16人的广州越秀区文化馆,作为广州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一年多前被明确定位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了确保"文化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社会公益文化活动提供场地和有效服务"的改革目标的实现,政府明确规定,区文化馆不再搞"以文养文",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给予全额保障,年办公费人均达5000元;馆长竞聘上岗,拥有人事权、财权;制定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越秀区文化馆从此一身轻松,全身心地投入了公益文化服务之中。 武汉市江汉区在改革中,也把区文化馆确定为"全额拨款单位",每年拿出财政支出总额的1%作为文化事业费,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得以保障。职工们表示,从此要全力以赴搞事业,而不要让文化馆成天想着赚钱养活自己。 上述类型在实践中还只占少数。相当多文化馆实行的是公共财政差额补贴加"以文补文"的"生存模式";硕果仅存的所谓"自收自支"型试点,其实"活得相当艰难"。事实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文化事业单位要真正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必须摆脱现在不分青红皂白都实行"创收自养"的观念误区,从法律、政策、制度上加以区分和明确,同时认真改革这类机构的管理和运作机制,才是有利于主流文化发展的选择。 现实中,由于性质不明而导致定位不确,从而使公益文化体制整体功能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新一轮城乡行政体制改革,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城市街道和乡镇文化站的布局结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导致基层文化站的萎缩或消失,更严重的是将导致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层"基础被削弱。据与会者反映,一些城市在街道体制改革中,基层文化站也被列入改制行列,结果是文化站的房子被卖掉,文化专干的工龄被买断,导致城乡基层文化站的实质性消失。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城市政府体制改革,不少区级政府对文化、广电、体育等分设部门进行了合并,个别地方干脆把文化等归入综合部门。结果区文化馆不但"被迫接管"了原来区文化局"办文化"的职能,而且还承担了"管文化"的职能。这种"过犹不及"的改革,依然是性质定位不明的结果。据反映,某市一个区文化馆改革后,进入了该馆历史上最忙的阶段,因为他们承担了区政府交办的许多行政事务,如制定规划,提出议案,搞文化活动,管文化市场等等,这方面的工作占去了大部分时间,而本应由文化馆承担的群文活动辅导、群文骨干培训、社区文化服务却做得不够,他们自己也很困惑。 人才问题是制约未来文化馆事业发展的瓶颈 在当前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公益文化服务功能的过程中,相当多的文化馆在开展工作内涵创新、运作方式创新以及设备更新使用时,均面临突出的人才资源不足、不适应的困境。由于群众文化事业的特殊性,它最需要的是复合型管理人才,尤其需要文化基础扎实、既会策划又会实施、善于"看菜吃饭"的高素质创意性人才。而群文系统当前的状况是:老面孔多,新面孔少;行政人员多,业务人员少;素质一般者多,创新型人才少。这种人才结构,使文化馆的吸引力减弱,服务对象被迫局限于老人和儿童,对其他年龄层次难以产生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性质地位不明确,而改革探索又"各具特色",像文化馆这类"吃地方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如果不及时加以规范,认真解决人才更新困难、后继乏人的问题,将给公益文化事业的良性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馆,近两年通过改革更新了人员结构,使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有很大提高。该馆在改革中比较妥善地处理了原有人员分流一半的问题,现在招收的人才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改革后区文化馆实行自主全员聘任、竞争上岗、以业绩定收入的"三定"新机制,职员业务能力得以施展,人均年收入达到6.5万元,文化馆招聘优秀人才的魅力大增。 自然老化和知识技能更新时限的制约,加上行政管理体制的某些人为因素的干扰,也带来文化馆用人自主权难以落实的问题。进入新世纪,曾经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文化馆业务骨干,不少面临退休,或者缺乏适应当代群众文化工作需要的专业特长。由于一些文化主管部门仍"习惯性"控制着文化馆、群艺馆的进人权,很多情况下,上面分配来的人,不是因照顾关系而缺乏相应专业特长,就是有本事却稳定不了,容易跳槽,于是出现学舞蹈的搞体育、学财贸的搞群文的"无奈"现象。 体制改革中还有一个现象是,文化主管部门并不揽权,文化馆也拥有主管部门文件赋予的用人聘任自主权,但实际运作中却难以落实。如北京西城区、海淀区文化馆的全员聘任制,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实施,虽然一年年聘任制合同方案不断更新和完善,但由于"方方面面的政策不配套",所谓"全员聘任"的用人自主权,实际只是纸上谈兵,难以落实。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这与文化体制改革宏观环境的真正形成密不可分。事实上,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必须兼顾宏观和微观,力求配套与完善,否则容易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 关于文化馆在城市文化广场中的作用问题,是与会者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适应日益高涨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全国各地相继兴起文化广场"热",一批时代感强、环境优美、活动经常、便民娱民的文化广场办得热闹红火、丰富多彩,深受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成为城市文明的橱窗和文化名片。不久前结束的有29个省市151个城市参加的首次"全国特色文化广场评选暨展示活动",有60个文化广场在"全国特色文化广场"榜上有名。这是我国社会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与会者对目前一些地方的文化广场表现出的"三多、三少"倾向表示了忧虑。所谓"三多、三少",即主管部门体现领导临时意图多、运作者短期任务琐事多、参与者中老年人妈妈多;长远规划少、活动创意少、参与者中青年儿童少。这是我们在引导广场文化良性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改进的问题。大家认为,由于缺乏规范和引导,当前少数地方不顾实际条件和需要,将文化广场当作"政绩"工程"大干快上",或虎头蛇尾,或昙花一现,或有名无实,这类不良倾向应该切实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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